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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须知

2017-05-25 18:12

  贷款偿还须知:

  1、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2、借款期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实行到期还本、利随本清的偿还方式;借款期在一年以上的,实行按季付息、到期还本、鼓励提前归还,也可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利随本清法)两种还款方式:

  (1)等额本息还款法:即贷款期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息,每月还款计算公式为:

  (2)每月偿还贷款本息=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 遇利率调整及提前还款的,应根据未偿还贷款余额和剩余还款期数对公式进行调整,并计算每期还款额。

  3、等额本金还款法(利随本清法):即每月等额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每月还款额计算公式为:

  每月还款额=贷款本金贷款期月数+(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月利率

  借款人可以根据需要选择还款方式。但一笔贷款合同只能选择一种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不得更改。

  4、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和额度偿还贷款本息,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受托银行应按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贷款罚息利率计息。

  5、借款人按合同归还完全部贷款本息后,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将抵押物的权属证明文件或质押的权利凭证等相关资料返还权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