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公积金
楚雄住房公积金机构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房屋类提取材料:
1、购买自住住房的
须提供购房合同、发票;
2、建盖自住住房的
须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建住房的土地使用证;
3、翻建自住住房的
(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
须提供规划、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施工许可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
(指需要牵动或更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并且新增结构造价占住房结构总造价25%以上)
须提供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批准文件以及施工设计图、工程预算、施工合同;
5、偿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
须提供银行还贷系统中打印并加盖公章的当年还款明细表;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须提供购房合同、发票、借款合同、银行还贷系统中打印并加盖公章的当年还款明细表;提前结清贷款本息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用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本息的,须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如果申请人累计2次以上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不予受理。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20%的
须提供家庭工资收入证明、租赁合同、承租方或出租方的房屋租金完税凭证等;